本報訊(記者劉洋)昨天,《中國醫師道德準則》正式對外公佈,全文共40條,為醫師在面對患者、同行、社會、企業時做出要求。特別是在耐心傾聽患者陳述、對困難患者提供幫助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。
  《準則》明確規定,同時在準則中的醫師與患者部分具體指出,醫生不可因患者年齡、性別、出身、性取向或經濟地位、身體或精神狀況等原因拒絕收治或歧視患者。對於經濟困難的患者,醫師應儘量給予醫療幫助或協助其尋找救助途徑。同時,避免在公共場合討論或評論涉及患者隱私,為患者保守秘密。
  在服務方面,備受患者詬病的主訴時間短的問題,《準則》要求,醫生要耐心傾聽患者陳述,以患者可以理解的語言或方式與之進行交流,盡可能回答患者提出的問題。同時,醫師享有對患者處方、治療或轉診等技術決策的自主權,當患者利益可能受到損害而醫師本人無力解決時,應主動通過相關途徑尋求解決。
  在醫師與企業方面,《準則》明確指出,醫師不得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公正性的宴請、禮品、旅游、學習、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,對於企業的公益資助、臨床研究或學術推廣應按規定申報和說明。對於醫葯企業假借各種名義向醫師推介的處方藥品搭售、附贈等促銷活動,《準則》要求醫師應做出抵制。  (原標題:企業贊助臨床研究 醫生需要申報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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